从事直播业务需要一定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吗?

天佑咨询2023-11-15
随着当前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再加上2020年全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很多体行业的商家已经无法启动运营。因此,很多行业都开始以直播的形式开展业务。如今,经常可以看到很多电商平台也开始以直播的方式销售商品。很多以前从事教育行业的公司,也开始转型,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从事在线教育直播业务。很多之前从事各种类型培训活动的公司,也开始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在线为各种类型的客户提供培训服务。很多从事食品经营的公司也...

随着当前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再加上2020年全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很多体行业的商家已经无法启动运营。因此,很多行业都开始以直播的形式开展业务。如今,经常可以看到很多电商平台也开始以直播的方式销售商品。很多以前从事教育行业的公司,也开始转型,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从事在线教育直播业务。很多之前从事各种类型培训活动的公司,也开始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在线为各种类型的客户提供培训服务。很多从事食品经营的公司也开始邀请很多著名主播,通过直播的方式来介绍各个食品公司。而很多以前从事线下体能训练业务的公司,也开始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开展各种类型的体能训练服务。目前,很多从事社交语音的商家也开始部署直播来开展相关业务。不过,不少公司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通过互联网从事相关直播业务,需要公司取得相关政府许可资质之后,才能真正开展相关业务。一般很多公司的理解是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这个许可证的经营范围还必须包括“网络表演”的范畴。今天我们就以国家相关业务监管部门的政策为依据,为大家解读从事网络直播业务是否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 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根据文化部2003年发布、2004年第32号令和2011年第51号令修订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对互联网文化产品、互联网文化活动和互联网文化单位都有明确规定。其中:“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1. 专门为互联网制作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 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音乐娱乐、游戏、剧(目)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到互联网之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2. 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之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特定电话、手机、电视机、游戏机等客户端终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用于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下载的网上交流行为。

3.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其中,《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对于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之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报文化部审批。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文化部将在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30日之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批准的,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根据《暂行规定》可以看出,网络直播业务在十几年后并不属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畴。这是因为相关部门为了跟随直播行业的崛起,增加了这一管理。

文化部于2016年12月2日发布关于印发《网络演出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2条本办法所称网上表演,是指以现场文化艺术表演为主,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传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网络演出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向用户收费、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向公众提供网络演出产品和服务的行为。

通过网络游戏技术展示、讲解等方式,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传传播内容的经营活动,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4条从事网络演出经营活动的网络演出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明确包括网络演出。网络演出经营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明显位置标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

根据《网络演出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的网络演出活动的要求,目前很多行业的网络直播业务并不属于此范围,因此很多公司不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2019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和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还对网络演出的类别做出了详尽规定:。

1. 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将现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的“演出(节目)、表演”拆分为“网上演出(节目)”和“网上表演”两类。

2. 网络表演是指以现场文化艺术表演为主,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传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电子商务、教育、医疗、培训、金融、旅游、美食、体育、聊天直播等不属于网络表演。

3. 网络表演(节目)是指在舞台之上进行的现场戏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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