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申请ICP备案的流程
一、外资ICP申请流程
(1)外资申请公司是国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持有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大陆公民。
(2)外资占有率不超过50%
(3)从事全国业务范围业务的注册资金至少1000万,仅业务范围在省内的注册资金至少100万。
外资为港澳的,在增值电信业务中,可以对港澳股权比例设置限制,也可以不设置限制。
(一)外资为港澳的,提供以下增值电信业务,不限制港澳资本比例:
1、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
2、内地境内对方通信服务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境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3、存储转发类业务
4、呼叫中心业务
5、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
(二)外资在港澳的,提供以下增值电信服务: 港澳资本比率不得超过50%。
1、内陆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2、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3、网络信息服务业
二、外资ICP审定流程:
1、向信息通信发展司申请,办理《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2、在审定意见书上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认可证书》;
3、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登记注册
(一)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批准司:信息和通信开发署
材料: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律人身分证明
4、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调整文件查询章 )。
5、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
6、中外侧投资者相关证明材料
7、外方主要投资者的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在外方股东中占最大比例者,占外方总出资额的30%以上)。
8、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步骤:
(1)电子资料齐全并提交当地管理局官网资料,审核通过后,系统提交通信发展司再次审核。
(2)网络审查通过后,备有相应纸质资料报送通信发展司,等待审查。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审批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商务部审批。 外省公司在各省商务厅初审通过后,提交商务部审查批准。 和在两次审查中提交的资料一样,中途可能会有退回。 补充其他资料,审批部门根据具体公司业务决定哪些补充资料。 (但是,一级股东有外资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去这个流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足额支付的验资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5、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7、被投资公司章程。
被投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地址
(2)公司经营范围及产品国内外销售比例;
(3)公司注册资本
(4)投资者的姓名和姓名
(5)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6)投资者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投资者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机构及其产生方式、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法定代表人
(10)公司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1)投资者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 ICP许可证申请:
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提交ICP所需的资料,流程和资料与申请普通内资ICP相同。
四、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登记手续;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登记手续。
外资注册企业所需的资料是什么
外资企业在中国落地后,注册公司应该准备什么资料?
外资注册企业的条件和必要文件
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公司(外资公司)注册登记应当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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