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全指南
一、办理条件
1. 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演出经纪”。
2. 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求的专业人员以及工作场所。
3. 自申请之日前三年,公司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机构无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情况。
4. 拥有 3 名以上已备案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且需持有演出经纪资格证。
5. 对于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占股必须在 51%以上,港澳台地区企业除外。
6. 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其中营业性演出团体注册资本要求 10 万以上,演出公司 100 万以上,演出经纪公司 20 万以上,涉外演出公司500万以上。
二、办理材料
1. 演出经济机构设立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并加盖公章,网上办理时无需提交。
3.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意,演出经纪人若此前在其他企业挂靠过,需提供离职证明,并且在系统中注销(可通过北京市文化委查询),且专职演出经纪人工作单位需与申请单位一致。
4. 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也可不同)的身份证复印件。
5. 经办人携带《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并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表上,网上办理时无需提交。
6.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准备齐全资料后,向当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请。
2. 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进而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 审查:受理后,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和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通过。
4. 颁证: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内资公司,在注册地文局办理即可;中外合资公司,中方占股需在 51%以上,办理时由当地文化局报文化部审批。
2. 公司需有两年以上的演出举办经历方可办理外国人来华演出审批。
3. 公司办理了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证后方可签约艺人。
4. 网上办理时,申请材料需齐全并按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并扫描上传。所有申请材料扫描为一份,扫描分辨率控制在 100dpi、采用灰度扫描模式、pdf 格式,命名为:公司名称+办理事项名称。
如果有想要了解更多资讯信息的朋友们,可以拨打我们的全国免费咨询电话,我们将有专业的顾问团队一对一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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