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如何申请延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怎么申请延期? 一般来说,广播电视节目审批的部门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社会管理部门和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节目许可证受理时间为受理后20个工作日,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统一印制。 有效期为两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事后审批事项,公司经营范围应当先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方可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从事广播电视专题、专栏、综艺、动漫、广播剧、电视剧等节目的制作以及节目著作权交易等活动和代理交易,应当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
1、广电办理人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初审意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同意的)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理中心,受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内需修正的全部内容,并在修正期间暂停审批)。
2、主任应当自收到经营者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3、局分管领导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计决定;
4、局办公室将审批决定移交广电办公室,广电办公室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报国家广电总局批准;
5、广电经办人员在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理中心,受理中心4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是指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继续使用,应当提出申请并向主管机关广播电影电视台报告。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是指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继续使用,应当提出申请并向主管机关广播电影电视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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