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细则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许可资格,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广播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业务范围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从事专题、栏目、综艺、动漫、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节目著作权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条件:
实地注册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申请前3年,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被取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章程,所有章程应当向工商部门调取并加盖工商转让章
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对照原件返还
三名以上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或学历证明等
单位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
申请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承诺书
继续、变更时,需要注意两点。
公司发生任何变更,如法人变更、股东变更、持股比例变更、注册地变更等,需要报告该证书的变更。
如果这个证明书快到期限的话,必须早点办理手续。 继续的前提是通过上一年度、上一年度的业绩审查,继续。
继续变更的手续也可以打开“北京市广播电视台”官网,进入“办事服务”,点击“办事指南”,进入该证件的继续变更页面,查找相应的“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到大厅办理。
注销时应注意的三点:
公司不再继续与此证相关的业务,需要注销此证
年度审查不合格,需要注销此证
注销完成后,经批准,经批准方可重新申请该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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