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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机构)申请要求、材料及流程

天佑咨询2025-10-31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企业从事演出经纪、演出票务等营业性演出相关经营活动的法定资质,其中演出经纪机构申请需遵循特定条件与流程。以下结合最新政策依据,梳理北京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机构方向)的申请要求、必备材料及办理流程,助力企业合规申请。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机构)申请核心要求结合政策规定与实际办理标准,申请北京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演出经纪机构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人员要求:需配备至少 3 名...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企业从事演出经纪、演出票务等营业性演出相关经营活动的法定资质,其中演出经纪机构申请需遵循特定条件与流程。以下结合最新政策依据,梳理北京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机构方向)的申请要求、必备材料及办理流程,助力企业合规申请。

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机构)申请核心要求

结合政策规定与实际办理标准,申请北京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演出经纪机构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人员要求:需配备至少 3 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且所有人员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资格证标注的 “从业单位” 需与申请企业名称完全一致(不可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若人员资格证信息需变更,需提前完成变更备案)。

资金要求:需具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无明确金额门槛,但需能支撑演出经纪业务开展,部分情况下审批部门可能要求提供资金证明或财务报表,具体以最新通知为准)。

经营范围要求: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明确包含 “演出经纪” 项目(若现有营业执照无此经营范围,需先通过工商部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获取新营业执照后再提交资质申请)。

业务能力要求:若申请包含 “演出票务” 经营项目,需具备对应的线上载体(如自有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且载体需符合合规性要求;无 “演出票务” 业务需求的企业,需确保业务方向仅围绕演出经纪核心服务(如演出策划、演员经纪等)。

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设定依据

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政策依据明确,具体如下:

依据名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2 号(2020 年修订版,现行有效)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明确:“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北京市作为直辖市,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审批,需严格遵循上述法条要求。)

三、北京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机构)申请材料清单

企业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所有文件真实、完整、格式规范,避免因材料问题延误审核:

《北京市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需从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下载官方模板,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可虚构信息,如企业基本信息、业务范围、人员信息等需与其他材料一致);

若企业无网络或 APP 端销售演出票务的业务,需空置 “公司网站域名或移动端 APP 名称” 栏,不可随意填写无关信息;

表格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法人需签字确认。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栏需明确包含 “演出经纪” 项目(若为刚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的企业,需同时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经营范围变更通知书》扫描件)。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相关材料:

3 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显示证书编号、人员姓名、从业单位、有效期,确保证书在有效期内,且 “从业单位” 与申请企业名称一致);

若申请 “演出票务” 经营项目,需额外提供:

线上载体证明:自有网站需提供域名证书、网站首页截图、演出票务销售页面截图(域名证书需显示申请企业为域名所有人);微信公众号需提供微信认证的账号主体页面截图(证明主体为申请企业)、公众号首页截图、票务销售页面截图;

无 “演出票务” 业务需求的企业,无需提供上述额外材料,但需在申请表格中明确标注业务范围不含演出票务。

委托授权书:

若企业委托经办人办理申请手续,需提供《委托授权书》(需包含委托人信息、受托人信息、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内容);

授权书需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四、北京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流程及办理时间

(一)申请流程

申请与受理阶段:

企业通过 “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或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定线上平台,提交上述申请材料(部分材料需按要求上传 PDF 格式扫描件,确保清晰可辨);

审批部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若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规范,将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

审查与决定阶段:

受理通过后,审批部门进入正式审查环节,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务范围等进行全面核查(部分情况可能会进行电话问询或现场核查,企业需安排专人配合);

审查通过后,审批部门将作出 “准予许可” 决定;若审查未通过,将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具体理由。

颁证与送达阶段:

准予许可后,审批部门将制作《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企业可选择线上下载电子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或线下领取纸质证照(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时间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北京市实际审批效率,自审批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将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决定(不含材料补正时间及证照制作、送达时间)。若材料一次性通过审核,无补正或核查情况,整体办理周期通常可控制在 25-30 个工作日内;若存在材料补正或现场核查,办理时间将相应延长,建议企业提前规划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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