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业申请直播许可证(网络表演网文证)全流程
申请江苏直播网文(网络表演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先完成以下基础准备,确保符合申请门槛:
1. 企业资质核查
主体要求: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时间需满 3 年及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显示成立日期佐证);
经营能力:具备与网络表演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管理团队,以及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技术设备;
合规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近 3 年内无违反文化、电信、网络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记录。
2. 业务范围明确
需精准界定直播内容范畴,仅限《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许可的网络表演类业务(如娱乐直播、才艺表演直播、电商直播中的表演环节等),不得包含游戏直播(已取消相关审批)、违规内容传播等超出范围的业务;
确保业务方向与后续网站功能、申请材料描述完全一致,避免因业务界定模糊影响审批。
3. 完成 ICP 备案
申请前必须完成企业官网的ICP 备案(备案主体需与申请企业一致),备案信息需真实有效,无备案异常或被注销记录;
若未完成 ICP 备案,需先通过工信部 ICP 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申请,待备案通过后再启动网文证申请流程。
申请材料清单(原件扫描件 + 纸质版,需加盖企业公章)
1. 基础主体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最新工商年检,经营范围需包含 “增值电信业务” 或 “网络文化经营相关表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
企业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工商部门档案查询章或企业公章,体现完整股权结构);
一级股东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权穿透报告(追溯至最终自然人或国有资本)。
2. 人员相关材料
3 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的《网络文化内容自审证书》(需登录 “江苏省互联网文化行业协会” 官网,按要求提交培训申请并完成考核,获取正规证书);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简历(需包含工作经历、学历、联系方式等信息,签字确认);
工作人员在职证明(可与社保缴纳证明配合提供,确保人员真实性)。
3. 场地与设备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需提供不低于 100㎡的固定办公场地证明,包括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不少于 1 年,需明确场地用途为办公 / 经营);
设备证明:专业技术设备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如直播服务器、拍摄设备、内容审核设备等),需体现设备型号、数量与业务规模匹配。
4. 业务发展说明材料(需详细撰写,不少于 2000 字)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组织架构、核心团队介绍等;
经营项目详情:拟开展的网络表演业务模式(如直播类型、目标用户、运营流程等);
发展战略与盈利模式:短期 / 长期业务规划、营收来源(如打赏、广告、电商带货等);
合规保障措施:用户权益保障方案(如投诉处理机制、退款政策)、内容安全管理制度(如三级审核机制、违禁内容库)、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如时长限制、内容过滤);
技术安全保障:网络安全防护方案(如服务器安全、数据加密)、应急处置预案(如宕机处理、违规内容快速下架流程)。
5. 网站相关材料
域名相关:域名登记证书(域名所有者必须为申请企业,注册期限在有效期内,无争议或纠纷);
测试网站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后需立即开通测试网站,需满足以下条件:
测试网站功能与正式运营网站一致,包含直播展示、主播入驻、内容分类等核心模块;
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注申请表中的网站中文名称,首页底部显示与申请企业全称一致的落款;
网站内容需与申请的网络表演业务匹配,无违规、低俗、超出范围的内容;
网站 ICP 备案截图(需清晰显示备案号、备案主体信息)。
6. 其他必备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江苏省网络文化信息安全责任书》(可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下载模板);
承诺书:需明确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业务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等内容(按官方模板填写并签字盖章)。
申请提交流程
1. 网上提交(推荐方式)
登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服务网”,找到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表演类)新办” 事项;
按系统提示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业务信息、联系人信息等,确保填写内容与申请材料一致;
上传申请材料:将所有材料扫描为一份 PDF 文件,扫描分辨率设置为 100dpi,采用灰度扫描模式,文件命名格式为 “XX 公司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表演类)申请”,大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一般不超过 20MB);
提交后系统生成申请受理编号,需截图或记录留存,用于后续进度查询。
2. 现场提交(备选方式)
将所有申请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
前往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定办事窗口(可通过官网查询具体地址),提交纸质材料;
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后,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作为受理依据。
审核与反馈流程
1. 形式审查
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1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形式审查,重点核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填写是否规范;
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通过短信、电话或系统消息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正(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
2. 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5 个工作日内完成),主管部门将全面审核企业资质、人员真实性、场地设备合规性、业务发展规划合理性、网站内容合规性等;
必要时,主管部门可能通过电话核实、现场核查等方式进一步确认信息(如实地核查经营场地、约谈相关负责人),企业需积极配合。
3. 审批决定
实质审查通过后,2 个工作日内主管部门作出 “准予许可” 或 “不予许可” 的决定;
准予许可的,将在系统公示审批结果;不予许可的,将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具体理由。
领取许可证
审批通过后,企业将收到主管部门的批准通知(短信或系统消息);
领取方式:可选择前往指定窗口现场领取纸质许可证,或申请邮寄送达(需在系统中填写收件信息);
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期满需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提交延续申请;若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业务范围等事项发生变更,需在变更后 30 日内提交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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