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需要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天佑咨询2022-09-13
(一)法律规章要求 《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拒不履行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经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护网络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被泄露、窃取、篡改: 第三十八条规定:重大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安全和...
(一)法律规章要求
《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拒不履行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经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护网络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被泄露、窃取、篡改:
第三十八条规定:重大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网络安全和可能存在的风险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情况和整改措施报送负责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有关部门
第五十九条规定:网络经营者不履行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造成拒不改正或者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重大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不履行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造成拒不改正或者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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